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 (第49号)
(图侵删)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5号)要求,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发布之日起,对扬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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