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审计厅纪检组原组长包昌林一审宣判:受贿988万,获刑十年半

小刘

包昌林宣判现场。岳阳中院 图据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4月13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省审计厅原党组成员包昌林因犯受贿罪一审获刑十年六个月。岳阳中院查明包昌林受贿988万元,其中307万元未遂。据岳阳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包昌林先后利用担任湖南省纪委副秘书长,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个人在工程承揽、设备供应、案件处理、职务晋升、人事招录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9年至2020年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88.9332万元,其中未遂307万元。

湖南省审计厅纪检组原组长包昌林一审宣判:受贿988万,获刑十年半
(图侵删)

岳阳中院认为,被告人包昌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在共同受贿犯罪中,包昌林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昌林尚有307万元的受贿犯罪未实施完成,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包昌林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包昌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包昌林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681.9332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湖南红网2021年3月31日消息,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包昌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包昌林,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湖南慈利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7月至2002年7月,任长沙市纪委副县级纪检员、监察员;2002年7月至2013年2月,历任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副处级纪检员、监察员,调研法规室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2013年12月至2019年2月,历任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2019年2月至今任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审计厅党组成员。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优秀党建品牌巡展|莒县洛河“工农商学兵”模式激发基层党建新动

华为概念股逆势拉升

工信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资力度 “5G+工业互联网”发挥乘数效应丨行业风口

外交部:中方愿同各方一道回应小岛国人民的迫切需要

对谈|交流孕育融合

守护幸福晚年,济南永兴社区推出“兴好有你”亲情服务卡

热市追踪丨旅游板块强势不减 冰雪产业股长白山10天8板

首席展望|中金公司张文朗:龙年中国经济或转向“外生复苏”

泰山景区10余户村民违建,景区:未经审核,村民:申请没受理

中方是否会向特朗普致贺?外交部:会按惯例处理有关事宜

欧洲主要股指开盘集体上涨,德国DAX30指数涨0.66%

A股今日共81只个股涨停 民爆股金奥博5连板

湖南省审计厅纪检组原组长包昌林一审宣判:受贿988万,获刑十年半的相关内容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风扇网络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取消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