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威海高新区出台《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方案要求,高新区将于近期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公安分局、安监处、教体处、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将协作联动,突出关键节点、重点区域,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婚庆公司、鲜花店、相关个体工商户将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出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火车、面包车、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路边出摊设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加大对门市房、出租房、闲置房以及城郊结合偏僻区域的排查力度,依法捣毁私自储存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严防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为切实做好禁放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高新区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管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工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安监处、教体处、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统筹做好全区烟花爆竹禁访等日常工作,确保宣传、管控、查出、整治等各项禁放措施落到实处。
据了解,高新区将全面落实三级管控机制。农历小年(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正月十五)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措施,镇(街道)、村(社区)全体动员,公安干警参与管控行动,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农历小年至元宵节期间,除实施一级禁放管控措施的日期外,其他日期实行二级禁放管控措施,镇(街道)、村(社区)和公安部门在每个社区、广场、商业区部署管控人员,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元旦、国庆等其他节日期间实行三级禁放管控措施。镇(街道)、村(社区)和公安部门加大社区、街巷、广场公园的巡查力度,发现违规燃放行为主动进行劝阻。
为加大整治力度,公安部门将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安监部门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的非法行为、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违规燃放造成的破坏环境行为。对于查获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破坏环境卫生等行为,各执法部门将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放办法》严格依法作出处理。对违规燃放且不听劝阻的,依法查证并给予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曝光。(威海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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